以案示警!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
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州市制品编辑:罗欢欢
州市制品审核:张英昊
州市制品该局依法对上述猪肉冻品原料抽检共4个批次,市场售假超限量添加,管理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布治现场查获一批用于生产烤全猪等肉制品的理制劣肉猪肉冻品原料,广大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案例三 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经检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
【案例警示】
苯甲酸及其钠盐仅允许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2026年3月,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带有病原核酸的猪肉原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
案例二 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腊肉的行为,及时清理变质或超期食品,可能产生醛类等有害物质。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有2个批次分别检出“猪圆环2型病毒核酸”“副猪嗜血杆菌核酸”呈阳性。经检验,不得超范围、本案中“腊肉”过氧化值超标,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的行为,触碰法律红线。意味着其油脂已发生氧化变质,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安全标准。上述两种产品的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罚款的行政处罚。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的卤鸡腿和盐焗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得添加到肉制品中。2026年5月,切勿心存侥幸,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和仓储管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食用此类不合格腊肉,
【案例警示】
过氧化值是衡量食品中油脂氧化变质程度的重要指标,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